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洛阳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计划
全市17个市直机关(单位)共计划遴选公务员26名。各机关(单位)公开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洛阳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我省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省辖市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条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设置。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在上述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在报名网页的备注栏中写明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与咨询
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com)为本次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在工作时间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单位)联系;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79-69933807)。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遴选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于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条件初审
遴选机关(单位)于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14日17:00期间,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2025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1月1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遴选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转任等人选。
(三)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5年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同时自行下载打印《洛阳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推荐机关审核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此表提交遴选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和重新选报职位
各遴选职位的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名单、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25年1月26日9:00-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得再报考已公布的取消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员,于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5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于2025年4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于2025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笔试作弊和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遴选机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须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面试确认时,遴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人员,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遴选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转任等各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拟安排在2025年4月下旬,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面试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传播。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一般安排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职位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均进入考察环节。
遴选机关(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按要求在报名网站、本机关(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 洛阳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4. 洛阳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5. 洛阳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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