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管理人员2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镇(街道)、县直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新招录到县直机关的公务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2014年以后新录用到镇(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须在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满2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满人员,镇(街道)事业单位须在镇(街道)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录用到县直机关的公务员录用后未满2年的,录用到镇(街道)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录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3年的。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6.县委管理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测试、考察、公示、跟岗学习、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湄潭党建”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16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政府大楼A区7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工作业绩、工作思路、职业规划和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与选调计划人数2:1比例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组织工作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列入跟岗对象。
(六)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进行跟岗。
(七)跟岗学习
考察合格者选调到县委组织部跟班试岗学习1个月。跟岗学习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动
学习期满后,结合学习期表现,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符合调动条件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221305
附件1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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