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遴选为您带来中央遴选面试试题与参考答案:
工作中,“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利 器,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能实现以问促改、警示教育的积极功效。 不过,有的地方却出现了问责抓“小”放“大”、只问下不问上、将问责变“卸 责”现象,你怎么看?
【参考作答】
问责的本意是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落实,特别是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中,问责 能推动工作向着预定方向完成而不出偏差。但是,在部分地方和部门,问责却发20 生了走形、变味,问责变成了“卸责”,导致问责这个利器生锈变钝,产生不出应有效果。
“问下不问上”是极其不负责的“卸责”。乡镇一级是我国党政机关的末梢, 如果平时工作上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旦有责要问立马变成“上面 千把锤、下面一根钉”,这样的问责既偏离初衷,也背离民意,还会让基层苦不堪言。
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以强有力的问责,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上级往往依据下级部门任务完成与否开展问责,而完全不考虑基层和下级部门在开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一棍子打死”往往会挫伤基层干部的干事积极性,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唯有科学问责,方能激发担当。问责这个利器,一定要用之有道、准确适度,平等以待、一视同仁,让被问责者和周围干群心服口服。
一是问责的对象要准确。该问责的问责,不该问责的不问责,是《问责暂行规定》设定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原则,也是我们从事问责工作最起码而理所当然的要求。
二是问责的情形要具体规范。什么情形应当问责,什么情形不应当问责,应当有明确、清楚具体的界定。一个地方一段时间内,问责情形应当统一,并且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导向。
三是问责要注重效果。问责的全过程要始终贯彻惩戒为标、教育为本的理念,从问责程序的到位、问责程度的把握、对被问责干部的事后关心等环节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期达到问责一事、教育一片的作用。
扫码联系华图遴选老师,获取各地遴选考试备考资料,考情分析,笔试面试题!
相关产品推荐:2023中央遴选公务员龙腾全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