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水利工作需求,更好的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有关意见(试行)》(营组通字〔2023〕12号)相关要求,市水利事务中心现面向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选用的原则。
二、计划人数和岗位
市水利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
营口市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和营口市水利局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营口市水利局423房间,水利事务中心人事科(党群科)。
3.所需材料:
(1)填写《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单位同意报考说明。(附件3)
(4)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市水利事务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
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低于2:1,岗位予以取消。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水利业务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录用。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
面试地点:营口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拟选调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水利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调转、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口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人事科0417-6650883、18241779911。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营口市水利局
邮 编:115000
附件:
1、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现单位同意报考说明。
中共营口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附件2: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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