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公路管理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姓 名 | 性 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张*佳 | 男 | 202301332714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项目资金管理 |
何*雯 | 女 | 202301332715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项目资金管理 |
罗* | 男 | 202301332716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项目资金管理 |
杜* | 女 | 202301332717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项目资金管理 |
李*帝 | 女 | 202301332718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项目资金管理 |
王* | 女 | 202301322708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纪检监察 |
杜*思 | 女 | 202301322710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纪检监察 |
蔡*欣 | 女 | 202301312604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何* | 女 | 202301312614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李*遥 | 女 | 202301312615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敬*宸 | 女 | 202301312618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唐*瑶 | 女 | 202301312620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汪*秀 | 女 | 202301312621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李*慧 | 女 | 202301312622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徐* | 女 | 202301312623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黄* | 女 | 202301312624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安* | 女 | 202301312625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何*鑫 | 女 | 202301312627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李* | 女 | 202301312628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王*如 | 女 | 202301312702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邓* | 女 | 202301312705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张* | 女 | 202301312707 |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地点:南充市公路管理局501室(南充市顺庆区北干道马市铺路453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五)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六)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七)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八)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联系电话畅通。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有关事项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公路管理局公开遴选参公人员工作下阶段的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17)2242359。
此公告由南充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充市公路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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