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2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调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
(三)科级及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下)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四)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七)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明确要求在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和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从事办公室及其他综合性岗位工作的,必须是实际工作时间(见附件1)。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上述范围条件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也可以报名。上述所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均以公告发布当日为截止日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等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上午8:00至10月23日下午18:00(3天)。报名地点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84号(运城市宾馆1号楼1103、1105房),咨询电话:0359—2660260、0359—2667012(报名期间)。
报名人员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3张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编制本复印件;4.《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5.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花名表复印件;6.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8.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9.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工作经历、时间证明,附印证资料。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科级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或在报名时间内未完善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达到5:1比例时,组织考试。若低于5:1比例时,调整或核减选调计划人数,原报名该职位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提供信息、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写作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成绩出现相同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笔试。出现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全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用按照标准执行,个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四)组织考察
成立由2至3人组成的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全面掌握分析考察对象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宜程度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工作履历、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廉政等情况进行审核。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选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委编委审批。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的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事宜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59—2665221
附件1: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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