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藏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40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遴选单位及对象
(一)遴选单位
日喀则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遴选对象
1.日喀则市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日喀则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管理岗位以下领导职务,七级以下职员。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身份转变。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只能报考行政或参公岗位;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医疗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公检法司单位人员,寺管会、县(区)纪委副书记参加此次公开遴选需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11.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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