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湘西州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0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最后一道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又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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