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现就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拟选调四级主任科员以下1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见《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新兴县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上级驻新兴单位)在编在岗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公务员(县管干部除外,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纪律规矩,敢于坚持原则,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龄及任职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即1983年7月4日后出生。
3.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或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等环节,由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选调各环节在新兴权威发布、新兴广电、禅都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及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一)发布公告。本次选调公告在新兴权威发布、新兴广电、禅都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及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邮寄(直接报送)资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起至7月4日(星期二)止,以发送邮件、邮戳的时间为准,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邮寄或直接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指定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象岗路1号新兴县委办公室秘书政工室;邮政编码:527400;联系人:赵小英;联系电话:0766-2923328),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邮箱地址:xwb2883214@126.com)。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4)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5)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可提供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或以本人名义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章和政务信息多篇。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采取密封的形式阅卷评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权重计算总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考察对象的总成绩,初步确定选调人选。
(六)体检。确定初步选调人选后,组织初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选调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66-2881806。
本公告由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66-2923328。
附件:1.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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