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文稿职位(职位代码:5306010001),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大数据中心管理职位(职位代码:5307010001)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文稿职位(职位代码:5306010001),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大数据中心管理职位(职位代码:5307010001)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遴选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14:30至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3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96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2份)。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六)报考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文稿职位的考生,须
提供具有2年县级以上机关文稿撰写及机关党建工作经历证明。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签字、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不再递补。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相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xlsx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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