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泸州市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24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职(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24日。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达到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5.截止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县外考生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意见;报考者是县内考生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所有工作年度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7.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具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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