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杭州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杭州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根据编制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市级机关单位共推出60名一级主任科员(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以下公开遴选计划,其中定向选调生遴选计划5名。具体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杭州市所属区、县(市)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区、县(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在杭中央直属机构符合职位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4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遴选职位对学历、年龄及从业经历有其他要求的以发布的职位要求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其他职位。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西湖先锋、杭州人才网,查看遴选公告和遴选职位。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 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西湖先锋、杭州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本次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4日9:00至8月12日17:00。
2.报名开始后,遴选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名额与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的,由市公务员局会同遴选单位视情决定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18日10:00至8月20日15:00,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8月20日下午14:30-16:30,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8月22日,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素养、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体检
本次遴选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组由遴选单位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突出政治素质和德的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转任
考察体检合格,经遴选单位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选在报名网站和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考生主动放弃的,或有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遴选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