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崇左市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须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崇左市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李艳飞等26名同志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遴选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5月26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1.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笔试准考证;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不能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的考生,须提供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2021-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具体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进行验证。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送至面试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以上人员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三、其他
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崇左市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x
2.崇左市2023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机关资格审查地点、联系方式.xlsx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