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就我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5: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按照调剂通过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调剂后,个别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5: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六楼会议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持有以下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报名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其中,市以上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盖章;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原则上均由县级党委组织部盖章。
(二)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本人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六)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七)证明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1.通过公务员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2.通过选调生招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通知和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3.1998年以前进入行政机关工作者提供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军转安置通知和转业审批表复印件;
5.通过公务员调任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调任通知和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复印件;
6.通过领导干部公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同意市州公选方案的材料、公选公告、公选任职文件;
7.通过人大选举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人大选举过程材料及任职文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1.报考省农村水利中心文秘职位(编码22300043)、省水安全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文秘职位(编码22300047)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2.报考省水安全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文秘职位(编码22300047)的考生需提供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2019届及以后的选调生需提供2年到村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根据考生具体情况,水利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水利厅电话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准考证并签定《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
咨询电话:
省农村水利中心
028-86640193
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省农村水电中心)028-87313759
省水安全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028- 85041422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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