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福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重点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遴选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遴选人数
详见《2023年度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妇幼保健院和平都镇卫生院的岗位只能是乡镇卫生院人员报考。
2.其他事业单位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文秘岗和综合岗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身份人员外;其他岗位为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身份人员,以及县外安福籍(含生源地为安福)或配偶为安福籍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身份人员。
3.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全县学校教师不参与遴选;卫生医务人员不参与本系统外的遴选。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事业身份人员需在编在岗工作满三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安置满两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合格等次);
5.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从乡镇事业单位调配至县直事业单位不满一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加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组成。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和5月8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发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
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且需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2日
地点:县人社局5楼513室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减。
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笔试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遴选。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加试
有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加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加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加试。
加试的内容分为写作、讲解等,满分为100分,其中写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加试写作时间:2023年5 月14日
加试写作地点:县人社局7楼大会议室。
有加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加试成绩/2
不加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1:2比例的,则总成绩需达到此次考试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考察。
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入围考察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考察人员最低分数。
考察小组由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原则上由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度和适岗性,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名单由县人社局统一在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以递补一次。
(八)办理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单位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单位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追责问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6-7626951。
附件:
安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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