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季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遴选13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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