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政协黑河市委员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市组发〔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发布本公告。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面向黑河市所辖县(市、区)直机关(含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和乡镇机关(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遴选数量:计划遴选公务员1名。
遴选职位:乡科级副职。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同层次的职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干部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职位范围、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等。
(二)网上报名
公开遴选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zxhhswyhbgs@163.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3日8:30至2023年4月5日17:00。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
1.《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1份,(本人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同版),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4号,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办公楼202室。
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审核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确认报名结果。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在征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4号,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办公楼202室。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折合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遴选。计算总成绩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局主管部门指导,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出题和阅卷(采取封闭方式进行),结合政协工作实际,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遴选。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黑河民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遴选名额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入围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考察由政协黑河市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调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黑河民声”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一)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456-8248198,13339460100。
(二)黑河市纪委监委驻政协黑河市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6- 8248170。
(三)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政协黑河市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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