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素养提升履行职责能力
福建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 王惠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政治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时代性与创新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政法工作理论的丰富、创新和发展,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
必须大力培育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公安机关是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人民警察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起案件办理,都关乎民权民利,最为直接地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必须更加自觉地培育法治精神,教育广大民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当做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使者。要坚决整治执法违法违纪问题,遏制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在眼前、正义在身边,提升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必须大力培育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法系统是国家的免疫系统,是营血卫气、祛邪扶正、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赋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敢于担当源于对党的信仰,体现的是政法部门特有的品格、责任和能力,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需、群众所盼。当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各种特殊、复杂、突发的状况随之袭来,面对大是大非、面对穷凶极恶、面对急难险重,更加需要公安机关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当然,我们更需要底线思维,见事在早、处置在小,树立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的理念,努力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把措施防在前,把辛苦用在前,把担当扛在前。
必须大力培育改革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新思想、新要求,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指出明确方向。当前,面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形势,面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结合福建公安工作实际,如何适应、怎样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还存在不够协调、不够配套、不相符合的地方,必须要以改革精神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我们将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打击治理、服务民生、科学用警、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当好改革的践行者,提高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