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问题依然存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要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创新反腐败工作机制,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一些腐败行为虽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但都难掩其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实质。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要准确把握和深入研究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总结梳理其表现形式,找准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善于从“隐身衣”“保护罩”下发现深层问题。
强化反腐败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需要有效动员组织全党全社会力量,不断延伸“责任链条”,持续强化“力量矩阵”,从体制机制上形成反腐一盘棋、一张网,凝聚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保持高度警觉,敢于主动出击,善于精准施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办案效率,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消除存量。针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发生特点以及执纪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的现实难题,及时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互联网赋能、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进行有效监控和评估。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对反腐败工作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把严肃惩治腐败、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永远吹冲锋号,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严防转入地下的不正之风隐形变异、潜滋暗长,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施以重拳惩治。二是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关口前移,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增强发现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问题线索的主动性、能动性,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斩断利益交换的链条。三是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围绕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潜在风险点开展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实现严厉惩治、规范权力和教育引导协调联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