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3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人员,无不得报考情形,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及《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首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宜宾市翠屏区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回避情形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人:舒老师,0831—8237647。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式二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持外国学历或学位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或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有某某工作经历证明的职位需提供曾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加盖鲜章工作经历证明,限政治面貌的岗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5)2寸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考调的报考者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5.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选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资格审查合格、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翠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是否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6.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期间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100分,占考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所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用。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按照各考调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考察中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拟选用考调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考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用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翠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选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调纪律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调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调整考试日程或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37647。
附件:
3.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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