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2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小学副校长的公告
为充实区内学校领导班子,提升我区基础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区范围选聘在编在岗并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名额和岗位
选聘绵阳经开区富临实验小学副校长1名,绵阳市德政街小学副校长1名,绵阳市塘汛小学副校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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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职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具有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3年。
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或省、市学科带头人可放宽至38周岁(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6.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津贴;(2)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3)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名校长培养对象;(4)省特级教师。
上述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情况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7月27日上午12∶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电子邮箱(583201691@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现工作单位+职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绵阳经开区2022年公开选聘小学副校长报名表》(附件);
2.2000字左右的《履职报告》;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同时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聘任岗位证书;
6.现聘任职务证明;
7.获奖证书。
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7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所填报的信息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确认,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一)面谈
若同一岗位的报考比例超过1∶5时,将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初筛。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1∶5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比例不超过1∶5时,不开展面谈,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方式:演讲+答辩;
3.面试时间: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答辩不超过10分钟。
根据岗位选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谈成绩较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选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将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区党群工作部承担。
八、综合考察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局以及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选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区党工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成绩及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选聘由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0816—8130086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6—8130022
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833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