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阶段,相应选调(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聘)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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