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