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形式和内容,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核后,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面试公告
资格复审完成后,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通过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各遴选机关根据面试工作方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须通知到参加面试人员本人。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组织
各遴选机关根据已确定的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环节加试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各遴选机关确定。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