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按照市委对江北区提出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两高”示范区的指示要求,经研究,重庆市江北区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实施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58名,具体职位详见《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内(不含江北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中央在渝机关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现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和执(职)业资格时间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执行。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期间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8: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江北区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cqjb.gov.cn/zwgk_190/zfxxgkml/zkly/zkluyuong/)点击“江北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6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6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名额,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同意调剂其他职位的,按规定退还考务费用。
5.打印报名信息表。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打印推荐表。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应及时下载并填写打印《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详见笔试现场板书。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附件4)以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递补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报到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张榜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次日中午12:00后在遴选报名网站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差额考察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时间和地点。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要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在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各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公务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人选并及时公布。
(二)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江北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试用1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
(三)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江北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疫情防控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见《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它
江北区委组织部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江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7756211 023-67757315
监督电话:023-67707607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