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等19家机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4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19家机关(单位)共34个选调计划,4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4个选调计划,具体职位和选调咨询电话见《2022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市直机关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选调。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8:30—5月27日17:30;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参公、事业在编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组织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根据当前我市干部队伍实际,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职位数(N+1),即可进行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履历分析、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40%,履历分析占10%,考察占20%计算,其中:
1.笔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N+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履历分析。履历分析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对象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履历分析主要是对选调人员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操作细则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特点要求和比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在本单位对外公布。
4.考察。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组织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并组织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列入拟选调正式人选。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综合成绩排名、体检情况及选调职位要求,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确定好拟选调人选;
2.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首门户网、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选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反映或者有举报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按人员管理权限办理试用通知。对有举报反映查证属实影响选调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在原单位领取。
(七)办理正式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调调动手续。试用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呈报书面鉴定材料,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不予选调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出现不予录用选调试用人员的,不递补试用。
四、纪律监督
2022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16-7286590;市委组织部12380;市人社局0716-7182574。
五、其他
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相关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