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开选聘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44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工作,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计划44名。选聘公告和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含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年度考核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应考核年度计算;
6.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15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职位。
四、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岗前培训、择岗、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提前打印《2022年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开选聘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桂阳县行政中心人社局479会议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到桂阳县行政中心人社局18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
(2)选聘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1.5。低于1∶1.5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核减、取消选聘计划数或者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5月12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一套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0%),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7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命题阅卷。委托市以上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
5.笔试成绩排名与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果入围考察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对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增加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入围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按笔试成绩排名、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察时,需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需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形成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六)择岗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和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择岗和聘用资格。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调配手续办理
根据择岗结果,由县人社局提出拟调配意见,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电子证件不属于本次选聘的有效证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的,2022年、2023年均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选聘考试,擅自参加的,一律不予考察和调档。
4.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2次。拟选聘人员公示后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5.选聘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2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选聘单位;选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6.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详见附件3,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认同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以及选聘职位报考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七、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县人社局: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169
附件1:2022年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开选聘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2022年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开选聘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2年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开选聘农村房屋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