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环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部分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中共环县委党校、环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环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各2名,环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中共环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环县委老干部休养所、环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环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环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环县妇女联合会、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环县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办公室、环县水政监察大队、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环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环县医疗保障局、环县科学技术局各1名,共21名。岗位及报考要求详见《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简表》(附表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环县县直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职一般干部(除县委党校允许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考外,其他岗位均不允许教育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学历、专业等符合《全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简表》相应岗位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尚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的;
7.未满服务(聘用)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未经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未认定处理或干部身份来源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10.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8日,报名地点为中共环县委组织部210办公室。
报考人员持填写好的《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和市、县有关部门录用分配文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多报考者视为报名无效。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县委组织部根据情况研究合并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笔试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完成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中途不得擅自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遇某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公布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遇某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选调单位配合,共同组织进行。考察时,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了解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撰写考察情况报告,作出考察结论,提交县委组织部汇总后,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对拟选调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用人单位先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将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全程由中共环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并邀请环县纪委监委跟踪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甘肃省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及时予以调整,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环县委组织部解释。
联 系 人:徐肖
咨询电话:0934—4425993 18394939030
附表:
1.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简表.xls
2.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