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考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元市市本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中:35周岁及以下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2年5月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职位调整
综合知识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测试科目为该岗位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测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试成绩、排名及专业知识测试入闱人员名单于5月17日前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布。
专业知识测试入闱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东坝电子路384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领取专业知识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知识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测试比例确定为1:5。
2.测试方式分为三种:“讲课”,针对市八二一中学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化学实验员、小学科学教师,市职高会计、语文、数学教师,市树人中学高中生物、高中数学教师,市零八一中学小学英语教师,市实验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针对市八二一中学音乐教师,市树人幼儿园幼儿教师;“结构化面试”,针对市树人幼儿园医务人员岗位。
3.专业知识测试范围为相应岗位学科内容。讲课: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讲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微格课: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理念、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微格课成绩占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占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判断、临场应变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养等方面的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4.专业知识测试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 公开考调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专业知识测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专业知识测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未形成竞争的,须有当场测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专业知识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考调人员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考调实际情况,实行等额考察。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考调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示7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调单位、考调岗位、考试成绩等。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由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确定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按公告规定的岗位办理调动、上编、任职等手续。不愿按公告规定岗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进行。由市教育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特别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参加考调的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和考调单位通知完成相关考调程序。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造成考调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经查实,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广元市市本级考调。
(五)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七)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今年上半年的教师公招考试。在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3349
咨询电话:0839-3328052
附件:1.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