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名额及计划
选聘类型 |
拟选聘单位 |
选聘职位 |
拟选聘数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事业 人员 |
青田县发展研究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30周岁以下 |
男 |
不限 |
|
青田县项目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30周岁以下 |
男 |
不限 |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教师、卫生系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进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5年(含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公开选聘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
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
报名办法: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2022年青田县发改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到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305办公室(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现场报名。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聘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报名总人数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
笔试后,各选聘职位按选聘计划数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聘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各职位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聘人员,并在本次公开选聘信息发布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核查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在接到选聘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各选聘单位报到。
四、其他事项
1.选聘各环节工作严格规范开展,青田县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聘工作的监督。
2.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考试和考察,特殊原因放弃的,需说明理由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县发改局办公室:0578-6839036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6821800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