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千年大计,人才为先。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未来之城”正拔节生长,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实现价值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部分干部人才到新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选聘9名专业干部人才。
二、选聘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聘用的正式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好,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4月23日9:00至5月4日17:00,通过中国雄安官网人才招聘专区(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2-562081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全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综合素质测评人数小于3:1的,可从本岗位报名人员或愿意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心理素质测评作为参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统筹考虑本岗位报名人员和服从调剂其他岗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统筹择优顺延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选聘人员纳入新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岗位,薪酬待遇按照新区政策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感谢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大力支持。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