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全面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
汝阳县在编在岗,试用期已满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干部(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汝阳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名。
三、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敬业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6.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考试中心313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联合审查,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拟选调人数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具体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2.体检。考察合格人选按照拟选调人数1∶1.2比例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选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1∶1确定拟选调人员,如遇总成绩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学历、工作年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汝阳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具体承办。
六、纪律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
2.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符合回避规定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3.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
4.报名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报考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事宜查询请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快讯(http://www.lyhero.com/)。选调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379-68213100(效能促进服务中心),0379-68236561(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2022年汝阳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汝阳县效能促进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