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主席饱含深情的话语,深切道出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经济发展注入巨大动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深切考验着党和国家的治理水平和能力。此时,唯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方能提升社会治理,缓和社会矛盾,不断优化社会环境。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坚持法治引领,以硬约束维护社会稳定。正所谓: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古往今来,法治在我国国家治理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从商鞅变法开启法治先河,到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简化税收,再到包拯秉公执法惩治权贵,无不彰显着我国历代管理者对法治的重视和运用,可以说我国历届封建王朝治理国家的历程,就是一部探索依法治国的时间史,而如今,“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正是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延伸和深化。唯有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的治理理念,才能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运用柔性执法,以软要求助力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的核心目的,是为人民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如何在冰冷的法治当中,以柔性执法更好的维护公民的权益,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是每一个管理者必须直面的重要议题。且见当下,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准许监服刑人员假日探亲,以亲情感化服刑人员,又见当下,出租车为拯救孕妇违规闯灯,交警以警车开道共同挽救伤者生命,还见当下,执法部门变堵为疏,划定经营区域解决商贩生存难题……桩桩件件,无不体现我国管理者秉公执法时的柔性温情。由此观之,管理者若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柔性执法不可或缺。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法治和人治是不可或缺的两把利剑。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约束社会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厚重基石,法律的存在,为公民行为划定了范围,指明了方向,减少了社会矛盾的产生。但法治的触角无法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面对特殊情况,就需要人治来补充和完善。社会治理需要管理者依据实际问题,提出闪烁人性光辉的解决方法,方能真正解决民生领域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弥补法律治理的空白。因此,在管理过程当中,管理者既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维护法律尊严,又要结合实际,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以润物无声之细雨精神,切实让人民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人民的深切关怀。
如今,我国正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总目标之一,即是促进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唯有牢固树立以法治为引领,以柔情为补充的管理理念,方能真正夯实治理之基,维护社会稳定,进而为人民幸福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民族复兴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