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专业技术岗位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内江市范围内已满服务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调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选调相关信息(http://www.njpta.org.cn/)。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3月08日至03月16日下午6点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3415951@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评审表或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扫描件,最新的岗位聘用表扫描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复审在现场面试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面试时资格复审所需报送纸质资料(复印件均为1份):
(1)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评审表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扫描件,最新的岗位聘用表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面试工作在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和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纪委全程监督。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原则上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经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研究后,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需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或因联系不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和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人事科,0832-2025964。
监督电话: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832-2029630。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0832-2023093。
附: 1.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2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