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图遴选背景材料
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树立起重视家庭教育的鲜明价值导向。
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树立起重视家庭教育的鲜明价值导向。
二、华图遴选考题
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是关起门来的私事,其他人不能干预。这部新法的颁布表明,家庭教育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家事”,而是纳入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对此你怎么看?
三、华图遴选参考解析
家庭教育促进法划出了底线,不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怎样的方法、教授怎样的内容,都不能与之相悖。比如,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等。
当然,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庭负责、国家支持,还需要学校的配合、社会的协同。从学校方面来看,家庭教育促进法厘清了家庭与学校的界限,贯彻了“双减”文件精神,有助于改变家庭是课堂延伸、家长是老师助理的状况。从社会方面来看,应做好社会协同,一些机构应积极主动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立法迈出了关键一步,接下来要切实抓好落实。比如,政府各部门共同管理模式下,如何分工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如何正常运转;家校沟通过程中,矛盾处理机制怎样建立。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细落实,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将会更好地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