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18个(不含街道办和太子庙镇),清水湖旅游景区管理处2个。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被通报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具体条件
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全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皆可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1月7日—13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党建网发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1月11日—13日中午12时)。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从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工勤技能等级证、退役证、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签章)、三张同底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领取准考证(1月14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包括考核、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政府网站、县党建网予以公示。
1.考核(1月15日):根据选聘考核计分标准表,将考核分数及排名在网上进行公示。
2.笔试(1月16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写作。
3.面试(1月18日):根据同一岗位考核得分与笔试成绩之和(按比例进行换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核分数×2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有关单位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递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选岗。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审查合格的拟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拟调岗位。
(六)公示。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由县人社局将审查合格拟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连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后确定。
4.本次选聘考试不接受县内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汉寿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