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在过去的三年中,全区公安机关共侦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3起,抓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和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33起,涉恶九类案件299起,抓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和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嫌疑人1631人;侦破非法组织案件75件,侦破非法活动案件135件,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77人;破获陈年积案17件,隐秘案件17件。特别是在开展了专项斗争之后,全区公安机关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面动员。自治区公安机关全面、多维度、矩阵式、高频率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把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打伞惩腐、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带到千家万户、街头巷尾、群众身边,着力营造人人喊打、全民扫黑的浓厚氛围。
二、【解读分析】
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发动与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的作用,区、市、县公安机关开通103个举报电话,设立1161个举报信箱,同步公开各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地址,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奖励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严格落实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措施,为广大群众解疑释惑。公安部扫黑办专门开通了“一键举报”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过去3年间,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1405条,办结1360件,结案率96.8%。
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全区公安机关采取了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盯督盯办、异地用警、分阶段侦查、提前介入等措施,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铲除恶势力滋生土壤。与此同时,严格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的关,坚决在每一个涉黑涉恶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拉萨“6·16洗浴场所组织卖淫案”、自治区领导包案“6·26薛天龙敲诈案”、林芝“12·29水都洗浴会所组织卖淫案”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宣判,41人分别被依法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治区公安机关密切关注黑恶势力背后的经济基础,对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的财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证券等采取"六必查"措施,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财产查控体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过去三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资产1627.34万元,扣押各类涉案物品2000余件,及时返还、解除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资金的查扣、冻结。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全区公安机关积极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双班”侦查模式,形成了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既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也查“关系网”“保护伞”,又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过去的三年中,全区公安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的国家监察对象733人。针对一些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影响群众幸福指数的顽疾顽疾,全区公安机关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坚持打击违法与综合治理并重,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并重,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3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300余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35起,刑事拘留317起,行政拘留2700余起,收缴赌资1309.6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0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7起,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侦破了涉黄、涉赌、涉毒、涉网案件50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9人,收缴赌资1309.65万元,收缴毒品1486公斤,挽回了电信诈骗损失近1400万元,查处经济犯罪案件501起,涉案金额53.86亿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73人,共查处非法营运案件999起,累计查处"黑车"盘踞点32处,查扣重点嫌疑车辆1.99万余辆,查处酒驾5400余起。
根据全国扫黑办的工作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扫黑除恶常态化展开。在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下,西藏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持之以恒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黑恶势力进行长期顽强斗争,不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使城乡更加安宁,人民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