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解读分析】
重点内容: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版权工作规划,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目标,部署重点任务,推动建立符合云南省实际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速推进《云南省促进和保护专利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制定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保护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体系。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三合一”审判指导,统一标准,提高审判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推动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实施“清风行动”、“铁拳行动”、“剑网行动”、“龙腾行动”等常态化专项行动,重拳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侵权假冒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小家电、化妆品、植物授权保护品种、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加强对知识产权全链条的保护。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引导各类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归集、公开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良性互动、有机合作的大保护知识产权格局。二是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制度,提高科技成果登记和科技成果评审工作中知识产权的权重。三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的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和服务点的建设,完善版权登记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便利化。
第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改革。一是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中国(云南)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二是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法定赔偿,加大赔偿力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促进区域间的执法合作。通过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如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有效开展跨区域执法合作。
第五,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一是在周边国家地区促进知识产权合作。加速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机制,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支助有关知识产权的因公访问任务、国际会议组织和外国来滇签证邀请函的审批工作,积极参加亚洲知识产权商业论坛,有效参与全球知识产权双边和多边合作。
第六,维护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安全。一是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将积极发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势,在保护种质资源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自主研发和保护宣传培训,提高相关主体在维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边境执法合作。我们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警务合作和跨境执法合作,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适时举行双边会谈,共同打击跨境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三是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机制。借助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在海外设立的工作站,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和防范,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促进依法保障云南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加强宣传工作,培养人才。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定期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以及知识产权进企业等活动,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认定,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加强人才建设。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人的培训。拟订并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办法,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云南省的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进行评审。支持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专业化建设,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举办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