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云南省石窟寺以其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风格,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为一体,是我国石窟寺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对云南省石窟寺的保护和利用,对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省、省政府高度重视石窟寺的保护与利用,大力支持石窟寺的抢救与保护、考古研究和展示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着石窟寺自然损毁与人为破坏的威胁,理论研究与价值解读不足,技术保护力量薄弱,展示与利用水平低,史证的历史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石窟寺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抓好这一工作。
二、【解读分析】
第一,开展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2019年上半年,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对全省石窟寺基本情况、保存现状、主要风险、保护管理与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专项调查,为进一步开展保护利用与研究奠定了基础,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更科学、更有效的保护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第二,加强对石窟寺的保护。按照国家石窟寺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全省石窟寺保护和利用的措施,并将政府分级压实,将相关内容纳入专项规划。在预防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并重的原则下,加强对石窟寺的日常养护和监测,实施剑川石钟山石窟等重要石窟寺的系统性保护,对安宁法华寺石窟等中小石窟寺进行抢救性保护,同时推进石窟寺文物本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
第三,完善石窟寺的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省石窟寺文物安全分级管理责任,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石窟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我们将坚持多部门协作,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特别是昭通市、迪庆州等地的石窟寺安全巡护网络,不断壮大石窟寺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等专业队伍。进行全省石窟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实施石窟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将其纳入地方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对石窟寺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2022年底前,开展全省打击盗割盗掘石窟寺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掘盗掘文物犯罪活动。
第四,深化对石窟寺的学术研究。与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及省内外科研院所联合,以多学科协作研究为抓手,聚焦剑川石钟山石窟等重要石窟寺,积极申报国家石窟寺保护与考古研究课题,推动将重要石窟寺考古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石窟寺考古规划,不断深化全省石窟寺学术研究。2020年底前,编制全省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规划。到2035年底,完成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
第五,推进石窟寺的数字化保护与利用。根据国家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行业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手段,大力推进云南省包括摩崖石刻在内的重要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将数字资源整合到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平台中,融入到国家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管理系统中,促进资源管理与共享,为进一步开展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六,提升石窟寺的陈列水平。加快剑川石钟山、昆明西山龙门等重要石窟寺的开展展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建立遗址博物馆,创新展示方式,提高展示水平。以各级博物馆特别是重点分布的石窟寺博物馆为依托的跨省、跨地区的联动机制,开展优质石窟寺主题展的联展、巡展和云展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石窟寺文物的活化利用效果。规范石窟寺的旅游开发活动。
第七,在保护的前提下,规范全省石窟寺的开放与景区建设。2020年底前,对剑川石钟山石窟寺、昆明西山龙门石窟寺的游客容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进行核定并公布,对引导参观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采取高峰期限流动、预约服务等方式。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其它尚未开放的石窟寺,可以选择其中文化内涵较丰富、有条件的作为试点,在保护设施完善后逐步开放。
第八,深入推进石窟寺文化交流与合作。以全省石窟寺管理机构、专业研究机构和各级博物馆为依托,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的中心为目标,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的合作,切实建立常态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深化石窟寺保护技术和专门性研究方面的国际合作,举办国际学术论坛和文物精品展览交流,讲好云南故事,不断提高云南石窟寺的文化影响力。强化对石窟寺的科技支持力度。
第九,强化全省石窟寺的科学检测和科技保护能力建设,完善相关的石窟寺保护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改善保护采集、检测条件。国内相关专业机构,如敦煌研究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联合开展石窟寺病害检测、无人智能监测、保护修复新材料等方面的研究,鼓励省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要加强石窟寺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健全全省石窟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稳定现有专业队伍。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选拔优秀的石窟寺专业人才到云南省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云南省石窟寺专业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完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使用方式,强化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体地位,为全省石窟寺保护与利用提供支撑。实行文物考古工作者野外工作津贴,切实调动文物考古工作者的积极性。创建一支志愿服务队伍,逐步在全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新格局。
第十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联合省内各高等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依托剑川石钟山石窟寺,建立云南石窟寺保护研究基地,争取成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在重点保障全省重要石窟寺保护研究的同时,有效带动中小石窟寺保护研究。针对云南省石窟寺保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云南省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理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专业保护机构进行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的相关工作。审批采购方式变更时,财政部门应简化审批程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