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构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反映强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强对诚实守信主体的激励和惩戒,形成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2020年5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三年行动计划》(青政办[2020]22号),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明确了主要目标、实施措施和运行机制,提出了18项具体政策。
二、【解读分析】
首先是工作目标。提出了优化完善信用平台网站,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建立健全"一口受理"机制,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具体目标任务。二是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即加强事前环节的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的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的信用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技术支持能力。与此同时,为了加强措施,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和惩戒标准。三是保障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示范、做好宣传解释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方案》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信用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构建新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是提高我国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该分工方案将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措施落实到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确保具体措施能够有效落实,强调加强信用监管,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贯穿市场主体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