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A
1.台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男性。
3.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沟通协作能力、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5.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
6.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选调。
(二)岗位B
1.台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性别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沟通协作能力、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5.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
6.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3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7.公示、选调。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选调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8.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毛一玮,联系电话:84120103/18857691099。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611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萍(84121019/13706561881)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
四、其他事项
1.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1年3月17日。
5.未尽事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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