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强调“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充分就业提供了重要依据。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对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解读分析】
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包括就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诸多内容。良好的服务措施有利于改善劳动力市场,减缓失业的负面影响,促进雇主和工人之间的有效联系,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目前,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复苏基础还不扎实,求职者对就业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加快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劳动者的服务均等化,是确保新发展阶段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必然意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就业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协调服务资源配置,确保不同地区提供大致相当的服务。在统筹兼顾的同时,就业服务资源应适当向重点群体倾斜,并根据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要努力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确保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够有效惠及所有群体,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促进就业信息和数据的共享。完整的就业信息是有效就业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促进就业信息和数据共享有利于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对提高就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可以进一步推进技术应用和制度机制创新,构建覆盖就业服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为就业信息的收集、共享和利用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求职者和相关机构参与信息收集,提高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优化不同部门之间的就业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求职者在就业中的多样化需求推送就业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就业信息在线联动系统,实现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即时对接,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的渠道,有利于发挥相关机构优势,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的体制和制度障碍,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方式。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就业和创业公共服务。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广泛吸引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服务供给渠道。加强对就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引导就业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