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遴选考试的作文主要有三类:一是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要求对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5种法定公文熟能生巧;二是对一些常规的事务性文书,如讲话稿、调查报告、新闻稿、方案策划等也要写得好;三是策论、议论文也是考察重点。我们建议备考人员进行三个专题的培训。
首先是掌握15种法定公文的写作技巧。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适用于党政机关日常沟通交流的15种正式公文,其中,请示、通知、报告、函、决定、议案、纪要、决议、命令(令)、公告、通告、意见和简报是培训重点。规范的公文写作应注意文种的法定性、格式的规范性和细节的准确性等特点。
其次要掌握事务性文件(非法定文件)的培训;政务情书是机关的应用文。也就是在日常行政活动中用来传达信息、交流关系、制订计划、总结经验、调查情况、规范行动的文件,也叫文言文,我们把重点讲出来的文言文,讲稿,演讲稿,计划,方案,情况摘要,调研报告,新闻通稿,简报等等。
最后加强策论文、议论文大作文的写作训练。在湖南选考笔试中,策论文和议论文属于必考题目。大体上,大体上,以策论文、议论文为主,分值不少于三分之一。考试成绩的高低,与分数、策论、议论文写作成绩的高低,是选择笔试成功与否的关键,关系到整个考试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