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遴选考试形式与中央和全国各地其他省市没有明显区别,都分面试和笔试。
2012-2013年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百分制计算,如有业务水平考试,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为50%,面试成绩为30%,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为20%。2014-2016年期间,采用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百分制计算,如有业务水平考试,则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务水平考试20%计算。2017-2019年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百分制计算,若有业务水平测试,则将业务水平测试60%,业务水平测试40%合成笔试成绩。以2020年笔试成绩为准(含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书面考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一科,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问题解决的能力。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任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测试的范围一般由选任机关确定,一般不超过10∶1。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以笔试综合成绩从理想分数到低分为依据。面试是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面试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依然是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