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截至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已全面完成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充实社保基金工作,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共转移国有资本1.68万亿元。这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具体措施。
二、【解读分析】
理性地说,国有企业的道德基础是更高效、更直接、更平等地改善人民福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然,在现实中,国有生产机构的“全民”性质并不是直接可见的,而是往往隐藏在国家税收的制度化运作及其二次分配中,消失在与其他非国有生产机构普遍一致的市场行为和监管行为中。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直接体现了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普世”性质,直接将国有企业的生产成果与全民福祉挂钩,体现了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化安排。
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可以说是用好了国有资本。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体制结构和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使得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和顺利运行面临诸多挑战。统计显示,2019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抚养比约为1/4,即每4名59岁以下的劳动适龄人口将供养1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根据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一些分析师预测,到2035年,中国社会的抚养比将升至1/1左右...这对社会保障体系来说极具挑战性。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那些在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问题甚至危机的地方,往往是在以前的计划体制下退休和养老方式得到广泛传播的地区,这是经济社会向市场转型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这些地方只是计划体制下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弥补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不仅可以帮助他们缓解危机,为他们进入良性轨道腾出空间,而且可以实现基本的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从选择部分央企和部分省份作为试点到全面推进转移,这种制度化安排越来越凸显出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性。由于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是通过转让国有企业的国有股统一实现的,因此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能力是全民分享和享受多少的关键。